在進行舊廠房的改造改建的時候往往需要辦理一系列的手續,在進行改造的的過程中也應該遵循提出改造意向、批復改造方案編制指引、編制和上報改造方案、批復改造方案、實施改造方案等流程。
舊廠房改造手續
1.原房改單位統一辦理的,由原房改單位收集、整理以下材料申報辦理:
(1)“房改房”房產證、房主身份證、公有住房出售協議書復印件。
(2)原《國有土地使用證》書,或其他權屬證明材料。
(3)填寫土地登記申請表、明細表。
(4)提供載有住房位置的地籍圖或地形圖。
2.原房改單位已統一辦理、住戶漏辦的,房改單位未統一辦理、住戶自己前往辦理的,除提供上述材料外,還需攜帶原房改單位出具的同意個人申報證明。
3.已進入二手市場交易的“房改房”,新房主在取得變更后的房產證后,可以提供以下材料委托中介機構或自己申報變更、補辦手續。
(1)變更后的新房產證、新房主身份證、交易合同復印件。
(2)原“房改房”住戶《國有土地使用證》原件、交納土地收益金收據復印件。
(3)填寫土地登記申請表、明細表。
(4)提供載有房屋平面位置的地籍圖或地形圖。
4.住戶自己申請的,在向市國土部門提供必備材料后,從正式受理日起算,大約15個工作日后就可領到證書。